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邑县支行被罚25万元,因贷后管理不到位!6月东阿县支行因相同案由被罚30万元

2025-07-08 15:44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71285) 扫描到手机

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金罚决字〔2025〕3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邑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25万元。同时,冯锡朋(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邑县支行行长)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此前,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聊金罚决字〔2025〕11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阿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同时,闫晓鹏(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阿县支行高级行政副经理)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

梳理发现,去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河县支行也曾因为违规被处罚。

去年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26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河县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27号)显示,高兰鹏,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河县支行行长,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河县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