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宏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8万元,因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等

2025-07-08 14:02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4569) 扫描到手机

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临沂市宏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被罚款8万元。同时,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2.2万元。

爱企查显示,临沂市宏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4日,注册地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一路与临西六路交汇处路北100米,法定代表人为王丽华。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按许可证核准的有效期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