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 | 进一步延伸居住空间,青岛市出台措施多方面优化阳台管理政策

2025-05-26 10:40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0858) 扫描到手机

5月22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的措施》,在青岛市出台的前两批次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阳台的管理政策进行了多方面优化。

一是调整住宅阳台面积上限,由24平方米提升至32平方米。目前,广大市民对大面积改善型住宅产品的需求在逐步增多,为适应这一趋势,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做法,适当放宽阳台面积上限数值,对阳台的面积按照套型面积大小实施分段管理。此前,规定每户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16%,且不应大于24平方米;现将24平方米的面积上限调整为32平方米。具体而言,套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即建筑面积大约1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阳台面积上限与既有政策相比没有变化,即不超过套内户型建筑面积的16%,最大控制在24平方米以内。套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即建筑面积大于190平方米的户型,按照既有政策,阳台面积上限为24平方米,此次新政的优化调整后,阳台面积在24平方米基础上按套内户型建筑面积的16%继续提高至32平方米。相较于既有政策,此举提升了青岛市大面积段住宅户型的居住品质,有效延伸了居住空间,从而为居民提供更多舒适宽敞的休憩体验。

二是调整了阳台土地出让价款的计算方式,对封闭式住宅阳台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由既往计入土地价款调整为不计入土地出让价款。这一调整,一方面,适应北方气候特点,更好地鼓励封闭阳台的建设,避免了私封阳台所带来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建筑保温、二次施工、建筑风貌等一系列问题,增强了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改善住宅建筑立面品质,提升城市形象。另一方面,此举降低了住宅项目投资成本和建设成本,让市场主体和入住业主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半岛全媒体记者 冯晶 于红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