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被罚35万元,因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

2025-05-13 13:40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30817) 扫描到手机

       4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金罚决字〔2025〕1号)显示,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因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被罚35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金罚决字〔2025〕2号)显示,时任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的武文立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

爱企查显示,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06日,注册地位于东平县汇河街御景苑9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徐英,大股东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