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火”,家长买单丨写给小朋友的普法课
1月30日大年初二,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现场多辆汽车被炸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据现场目击者称,男孩丢完鞭炮就跑。目前,男孩和家长已被警察带走进行调查处理。
春节期间,人手一支打火机几乎成为小朋友的“标配”。放鞭炮、野外烧荒,新鲜又好玩儿。然而,因安全意识不足,“玩火”频频引发安全事件。对于因未成年人“玩火”导致的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责任由谁承担呢?
对未成年人“玩火”导致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刑事处罚或专门矫治九州体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九州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九州体育促进法》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九州体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九州体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所以,“熊孩子”“玩火”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家长买单。但如果“玩火”过头,构成了放火罪,年满14周岁,“熊孩子”要自行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熊孩子”也可能面临专门矫治九州体育等惩罚性措施。
再次提醒所有的小朋友及家长,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严重犯罪行为,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水火无情,安全第一,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终身的遗憾 。
- 时习之丨习近平叮嘱小朋友:“把块头长大一点”
- 半岛V视|六一遇上端午,小朋友的快乐加倍
- 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青岛市消保委开展粽子市场专项消费调查并发布消费提示
- 青岛税务:从“教室内”到“树荫下”,这堂普法课有“典意思”
- 护航幸福旅程 共筑和谐文旅——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5·19中国旅游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 【文明实践我行动】诸城市开展“5·19中国旅游日”普法宣传活动
- 诸城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五周年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
- 普法进海岛 送法上码头——青岛海警局黄岛第二工作站开展伏季休渔普法宣传活动
- 青岛税务:健步浮山绿道间,税宣普法正当时
- 莱西市税务局开展“税惠春风进万达”税收普法宣传活动